小學二、三年級,到屋後空地玩。空地旁邊本來住著幾戶人家,後來陸續搬遷,剩下一片荒蕪。只要是荒廢的土地,就會長出芒草,像是聞訊而至,從不漏失。有一次小學老師問:看過芒草長得比人高的舉手。我有參與到,就是在這裡。 白色的芒花旁有一灘黑色污泥。那是之前的排水溝,現在變成了沒在流動的臭水灘。
小孩天真,完全不避諱污泥臭氣。也不知哪拾來的長竿,便拍打著水灘玩耍了起來。污泥被拍得濺起半天高,仗著長竿的距離,自己的衣服不會髒,不會被媽媽罵。這種可能弄髒衣服的”危險”的動作,卻有著不會被罵的”安全”結果,好玩極了。正當玩得不亦樂乎,鄰居大媽走了過來,見狀差點沒昏倒。原來小孩單純,只顧著玩耍,完全沒留意到,旁邊正晾著一批剛洗好的潔白衣物,這下全沾滿了污泥。衣服重洗一次,現在看來沒什麼,再丟一次洗衣機就好。但在以前全用手洗的年代,可是既費時又費工,加上是因為臭污泥,大媽的臉色非常難看。
鄰居大媽一狀告到了媽媽那裡,我在旁邊已經有了挨罵的準備。沒想到,媽媽的反應卻不大。也忘了她回大媽什麼,只記得我完全沒有因為這件事受到責罰。
得罪大媽的事件不只這一樁。還有一次,又到了空地玩。看到有株木瓜樹仔,和我差不多高。心血來潮把木瓜樹的葉子削掉。較高的葉子因削不順手得以保存,而矮的葉子則無一倖免。木瓜樹幹本就筆直,旁邊的枝葉被削得俐落,只剩上方幾片稀疏大葉子,像極了一把傘。就在這時,不早不晚,大媽又出現了!她看了再次昏倒。我怎麼知道木瓜樹是她種的,樹上又沒寫名字。大媽應該恨不得將空地圍起來,順便立個牌子:閒雜人等勿近。
告狀的動作重覆了一次,當時我坐上媽媽的機車後座準備一起出門。這次媽媽回鄰居大媽的話我記得,她一派輕鬆的說:「葉子會再長出來。」說得好像花開花落,乃萬物自然循環之理,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。看大媽被這等回覆給愣住沒說話,媽媽倒是灑脫,摩拖車油門一催,載著我騎走了。之後大媽看到我,就板著臉刻意扭頭把視線轉到旁邊去。大媽其實不討厭,是小孩不懂事。
現在回想起來,覺得很不可思議。不可思議我當時的天真單純,洗好的潔白衣服就在旁邊,眼睛之大,完全沒留意到。不可思議媽媽當時的雲淡風輕,像是完全沒這回事。原本大媽像是抓到滔天大罪的現行犯,準備等著我被判重刑,但竟然出乎意料之外,法官宣告無罪當庭釋放。在小孩的世界裡,沒被媽媽罵,就是天大的恩賜。
後來鄰居和我們都各自搬走了,再也不會碰面尷尬。是說,媽媽一點也不尷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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